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局对蚌埠市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 91340300764781804D)依法送达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》。因无法以直接、委托或者邮寄方式送达《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,现予以公告送达。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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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.zip
国家税务总局蚌埠经济开发区税务局
202 6 年 4 月 28 日